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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辉刑事律师印象

发布日期:2010-6-28

诚辉律师是中国刑事辩护最强的实力组合之一

 

诚辉刑事律师印象

 


诚辉刑事辩护印象之一:对当事人绝对的忠诚和信任


  优秀律师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:当他和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,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取得应当尽全力,对他的服务绝对的忠诚和信任。当诚辉律师在法庭上雄辩滔滔,得心应手,那种化不可能为可能、化腐朽为神奇的本领得以实现时,自然就博得了广大人民的高度赞誉,无疑这是社会公众想看到的最好的事实广告。


诚辉刑事辩护印象之二:已把刑事辩护上升为一种艺术


  英国大法官认为:一个优秀律师必须同时具备七大素质----诚实、勇敢、勤奋、幽默、雄辩、判断力和友谊。而不依赖语言而得出诉讼结论的案件还史无前例。因此,顶级刑事辩护大律师应该是语言大师、雄辩大师、演讲家和艺术家。“法庭交叉询问”,被视为:法庭“舌战之王”们最难的一部分。谁在法庭盘询中击破法庭的漏洞,谁就有可能一夜成名,很多大律师也曾在这一点上惨败而归。诚辉刑辩律师深谙此道,也可能会成为当事人的一个“法宝”。


诚辉刑事辩护印象之三:驾驭证人、编织完美的辩护之网


  中国打官司有一句古老的谚语“好人死在证人手里”,说明了证人正是一把双刃剑,谁驾驭了证人,能把事实完美的恢复,谁就有可能赢得本案的主动权。事实上,律师和证人之间的询问和回答是一次完美的智慧问答。假如一个律师仅埋头于自己办公室的案件之中,就很难编织精密的“辩护之网”。他应该像一个出色的精算师,清楚的计算出每一步棋的关键所在。


诚辉刑事辩护印象之四:据理力争, 咄咄逼人,决不让步


  同任何能力的锻炼一样,辩护技巧不是与生俱来,成功的道路只能来自于自己的勤奋和一次次在法庭上的拼搏。诚辉刑事律师们有大量的出庭实践经验,反对纸上谈兵。因为每个案件、每次庭审都千差万别,只有丰富的庭审经验,成竹在胸才可能咄咄逼人,一语道破案情的焦点。出其不意,攻其不备,把复杂而无头绪的案情用几句话勾勒出来,这无疑之中加重了胜诉的砝码。


  走进诚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殿堂,是一群才华横溢,足智多谋,肩负争议的律师所。他们应当尽全力去触摸法律正义之魂,这也是“诚辉之魂”,那就是“坚持正义,永不言败”。

 

 

 

刑事辩护法律知识篇

 

 

 


一、 律师的概念

 

 

 

 


  律师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资格,并且经过登记注册,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。


  善意提示:

(1)虽然取得律师资格但未登记注册的,仍不得以律师身份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
(2)律师担任辩护人具有以下限制:
A: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,不得职业。
B:曾担任法官、检察官的律师,从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,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。


二、 辩护人的责任


  《刑事诉讼法》35条规定,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,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,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
1、 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进行辩护
2、 从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进行辩护、提供帮助
3、 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。辩护人应当解答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供的有关法律顾问,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代写法律文书。案件宣判后,应当了解被告人的态度,征求其对判决的意见以及是否提起上诉等。
4、 辩护律师特有的权利及普遍享有的权利:
A:调查取证权。其中包括: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取证、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、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取证。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,并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、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;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代为调查取证;法庭审理过程中申请调取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。
B:阅卷权: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,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,可以阅卷。
C:会见、通信权
D:独立辩护权
5、 参见法庭调查和辩护权
6、 拒绝辩护权
7、 申请超期的强制措施的权利

 


   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范围

 

 

 


(一) 担任自诉案件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
(二) 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会见嫌疑人
(三) 担任国家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行使侦查,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
(四) 刑事上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
(五) 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的代理人
(六)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人